动景网首页 > 文化艺术 > 电影电视 > 正文
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
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
  • 综合评价:
  • 地址:
   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2号
  • 电话:010-86093803
  • 标签: 广播 电影 电视
  • 简介:广电总局
详细信息

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,简称广电总局,负责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法律法规草案、宣传创作的方针政策、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的把握、事业产业发展规划、节目的进口和收录管理、活动宣传交流监管等一系列与影视娱乐相关的业务。2013年国务院将新闻出版总署、广电总局的职责整合,组建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。

用户点评
动景认证 什么是动景认证
顶部
友情链接1:
        
关于我们 | 网站地图 | 成功案例 | 营销服务 | 联系我们 | 人才招聘 | 法律声明

北京大国慧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正业宏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.版权所有

京ICP备09014899号-1 京公网安备110108002368号